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足额抵押贷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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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1)定义:小微企业超额抵押贷款指以不动产抵押为主担保方式,通过追加其他担保措施,给予客户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值100%的贷款产品。

  (2)贷款对象:超额抵押贷款的对象为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、小微企业主、个体工商户。

  (3)贷款条件:1、借款用途合规、产品有市场、生产经营有效益、还款来源有保障、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、恪守信用,2、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,且提供的抵押物及其他担保符合我行的相关规定;3、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证明(包括营业执照、经营许可证明、纳税凭证等),且实际经营期限应满1年(含1年)以上。

  (4)贷款额度、期限、利率和还款(息)方式

  (1)超额抵押贷款的贷款额度由经办行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、经营状况、还本付息能力、实际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,不超过300万元;

  (2)超额抵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、还款能力确定,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(不含展期)。

  (3)超额抵押贷款的贷款利率、逾期贷款罚息利率按人民银行和本行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(4)还款方式:可以采取按月、按季还息到期还本法、等额本息还款、等额本金还款法等方式。